十字軍王者 3 - 各君權、繼承法效果解析及選擇推薦

翼騎知道大家喜歡過度繁衍家族,通過各種合法和不合道德的方法讓家族勢力變得強大,但是注重家族的同時也應該瞭解君權、政體和繼承法,否則可能出現無法給自己後代接班人安排封地授予頭銜。

君權

君權分為四個階段:封臣自治、有限君權、高君權和絕對君權,在主介面的領地可以進行查看與修改,每一次修改君權都要花費一定的威望(花費額度受領地規模和學識影響),修改一次君權後的二十年內無法再度修改。

封臣自治

直屬封臣好感度+10,封臣只負責提供徵召兵和稅收(注意點:直屬封臣不包括男爵領的封臣,你封臣的封臣不是你的封臣所以,如果你是國王分封直系公爵,公爵手下的直系伯爵就無法和國王有這樣的關係加成)。

有限君權

直屬封臣好感度不變,統治者可以使用的分割繼承制繼承法,君主可以剝奪頭銜,既可以轉封封臣也可以將收回封臣,氏族制體系的封臣提供至少5%的徵召兵和2%的收入(其中氏族制封臣提供的兵源和收入會隨著和君主關係的高低影響)。

高君權

直屬封臣好感度-10,封臣的上貢的兵源和稅收+10%,可以在所有可用的繼承法中來回切換,封臣不能和封臣開戰,頭銜不會被領地外的人所繼承(不用擔心這個伯爵領家族沒了,這塊地歸外國人了),所有拒絕被收回封臣和搶奪頭銜的封臣都是罪犯,氏族制體系的封臣提供至少15%的徵召兵和5%的收入。

高君權和絕對君權的前置條件是要在民政一欄解鎖王室特權,文化革新取決於對應文化伯爵領的平均發展度、文化領袖的偏好和君主的學識等級(文化領袖是其領地內擁有最多自己文化的伯爵領的統治者)。

絕對君權

直屬封臣好感度-20,封臣的上貢的兵源和稅收+35%,統治者可以指定繼承人,氏族制體系的封臣提供至少25%的徵召兵和10%的收入,其餘的將會完全繼承高君權的特徵。由於可以直接指定繼承人,玩家基本上不用擔心低能領主成為你的繼承人。

政體

政體分為五個:神權制、共和制、部落、氏族和封建制,每一個政體都有獨特的特性。

神權制

玩家無法扮演遊玩,一般來說由信仰領袖或有封地的領地祭祀(領地祭祀一定是對應信仰為神權制而非平信徒神職人員),領地祭祀租賃神殿(騎士團只能租賃城堡),神殿屬於男爵領,對應信仰條例中只要不是終身制,君主就可以剝奪。

共和制

玩家無法扮演遊玩。商人和市民的頭銜,想剝奪就剝奪,幾乎不用承擔任何代價,如果作為小領主可以通過剝奪和授予男爵領頭銜刷新高能力值的NPC,可以將其安排為內閣成員。

部落制

地區發展度將不被伯爵領地重視、可以召集全部軍隊組建劫掠部隊去其他伯爵領進行劫掠,建設領地和招募兵士均消耗威望而非金幣,一般而言這種制度非常落後無法建築新地產也無法變更繼承法。部落制度中君主與其他封臣的好感度、君主威望的效果收益遠遠大於金幣收入。

如果君主想要變更成為封建體系,需要在決議進行修改,其中需要的條件比如有絕對部落權威法律、改革宗教、提高威望等級、提高首都的發展度和把部落時代的文化全部革新。只有將這些條件完全達成才能將部落制度更改為封建制。

氏族制

氏族制封臣提供的兵源和收入會隨著和君主關係的高低影響,氏族不同於部落制和封建制的點在於其他封臣角色的關係對君主帶來影響是直接性的,國力收入完全受其影響。如果封臣對君主不滿更容易加入反對派系,通過密謀或軍事手段達成更替君主的目的。

氏族制和封建制一樣屬於比較高級的體系,可以發展領地以提高對應郡的發展度,達成條件後依然可以更改繼承法。

不同的是氏族制允許創造新支系,既新家族但也依然屬於原始宗族,點開決議點擊建立支系只要條件全部滿足就可以建立新家族。

領地繼承法
性別法

首先對應信仰裡面要有對應的性別教義、至少要有高君權和所有強力封臣好感為正數,同時如果對應君主的信仰允許,統治者可以擁有側室、庶夫或多配偶(如果信仰沒有對應教義,你又想擁有這般特性,那就需要對該信仰進行改革)。

當然如果你的強力封臣對你好感為負,關起來就好了。

繼承法
單個繼承人

其中分為:長子、幼子和家庭年長繼承制。

長子和幼子繼承法會導致玩家繼承人好感+20但其他有繼承資格的子女好感-5,家庭年長繼承制顧名思義家族裡最年長的人會繼承你所有頭銜(建議那種容易暴斃的小家族或者國力不足的君主選擇年長,然後可以逐步過渡到長子繼承制)

多個繼承人

1.聯盟分割繼承法

頭銜會平均分配給你的孩子,這個繼承法糟糕點在於,玩家繼承人無法被預先授予不會被繼承的頭銜,如果有足夠土地甚至還可能為年幼的繼承人創建新頭銜。

2.分割繼承法

頭銜會平均分配給你的孩子,這個繼承法糟糕點在於,玩家繼承人無法被預先授予不會被繼承的頭銜,至於讓玩家糟心的依然和聯盟分割繼承法一樣,無法預先將頭銜預先授予玩家繼承人。

3.高等分割繼承制

這個繼承法算是在多個繼承人裡最棒的繼承法,繼承人總會繼承上任統治者的一半頭銜(彌留之際可以通過手段將領主頭銜大量收回,然後等死後自己的繼承人將會獲得大量的領地頭銜)。

繼承法的要求

分割繼承法需要中世紀早期革新裡的世襲統治。

高等分割法需要中世紀盛期的紋章學。

長子和幼子繼承制既需要高君權和中世紀晚期的長子繼承法革新。

家族年長繼承制需要高君權和紋章學革新。

來源:bilibili 作者:翼騎的正義